校地合作处简介
校地合作处是学校开展校企合作、产教融合、提升人才培养质量、为社会服务的职能部门。主要牵头开拓校政、校企、校行、校校、校友、支教工作合作渠道,促进学校与地方政府、企业行业、科研院所、高等院校、中小学、政府等建立紧密的合作,推进与校友联系。通过建立校地合作、产教融合的体制机制,服务学校“应用型”办学定位,彰显企业办学特色,拓展办学资源,提升办学实力,扩大学校影响 ,提升学校服务社会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。
校地合作处工作职责
一、 建立健全学校校地合作工作管理制度,完善校地合作工作运行流程与管理体系。
二、 加强学校与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、行业组织、企事业单位的联系,拓宽校地合作的渠道与途径,推进校地、校企深度合作和产教研融合。
三、 负责学院校企、校地合作项目立项工作,做好重大项目的跟踪、协调和服务工作。
四、 负责校地、校企合作项目的考察、洽谈及相关接待服务工作;
五、 负责审核、管理校地合作项目合同,对项目进行跟踪、督查、协调、评估、考核。
六、 负责起草学校层面校地合作协议,审核学院层面校地合作协议,并协调合作协议的签订。
七、 负责学校与吉利控股集团公司专业人才培养、横向课题等项目及学校规划发展所需的联络工作。
八、 负责各地校友会的建设和发展工作,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各地校友会组织的重大活动。负责校友信息交流平台的建设和维护。
九、 负责与学院及各单位的专家联系,建立校地合作资源库,组织力量开展各类合作,并负责校地合作专家的组织、协调和服务工作;
十、 负责校地合作处网站建设,持续更新和维护网页内容,提高网站质量。
十一、 按照学校要求,负责校地合作档案的收集、整理和归档工作。
十二、 负责学校乡村振兴的协调与服务工作。
十三、 完成校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