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地合作处
搜索
首页
部门概况
部门简介
通知公告
综合新闻
合作交流
校地合作
校企合作
校校合作
乡村振兴
社会服务
校友之家
吉利学院校友联谊总会章程
组织架构
校友风采
校友动态
联系我们
下载专区
请输入您要搜索的内容:
部门概况

日常教学
首页 部门概况 部门简介

部门简介

校地合作处简介

校地合作处是学校开展校企合作、产教融合、提升人才培养质量、为社会服务的职能部门。主要牵头开拓校政、校企、校行、校校、校友、支教工作合作渠道,促进学校与地方政府、企业行业、科研院所、高等院校、中小学、政府等建立紧密的合作,推进与校友联系。通过建立校地合作、产教融合的体制机制,服务学校“应用型”办学定位,彰显企业办学特色,拓展办学资源,提升办学实力,扩大学校影响 ,提升学校服务社会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。

 

校地合作处工作职责

一、 建立健全学校校地合作工作管理制度,完善校地合作工作运行流程与管理体系。

二、 加强学校与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、行业组织、企事业单位的联系,拓宽校地合作的渠道与途径,推进校地、校企深度合作和产教研融合。

三、 负责学院校企、校地合作项目立项工作,做好重大项目的跟踪、协调和服务工作。

四、 负责校地、校企合作项目的考察、洽谈及相关接待服务工作;

五、 负责审核、管理校地合作项目合同,对项目进行跟踪、督查、协调、评估、考核。

六、 负责起草学校层面校地合作协议,审核学院层面校地合作协议,并协调合作协议的签订。

七、 负责学校与吉利控股集团公司专业人才培养、横向课题等项目及学校规划发展所需的联络工作。

八、 负责各地校友会的建设和发展工作,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各地校友会组织的重大活动。负责校友信息交流平台的建设和维护。

九、 负责与学院及各单位的专家联系,建立校地合作资源库,组织力量开展各类合作,并负责校地合作专家的组织、协调和服务工作;

十、 负责校地合作处网站建设,持续更新和维护网页内容,提高网站质量。

十一、 按照学校要求,负责校地合作档案的收集、整理和归档工作。

十二、 负责学校乡村振兴的协调与服务工作。

十三、 完成校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